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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6日 星期三

《陳奕迅做錯什麼?》王迪詩

《陳奕迅做錯什麼?》 王迪詩 從倫敦回港。在希斯路機場登機處坐著看書,周邊的人開始竊竊私語,「陳奕迅呀!」,只見一個戴帽子的男人背向群眾坐在遠處的角落。 坐在我身旁的一對父母慫恿兒子:「快去找Eason簽名拍照!快去快去!」兒子看來有十六七歲,長得比父母還要高。他拿著父母給他的紙和筆,低著頭去找Eason。我從遠處看見陳奕迅給他簽了名,但當少年拿出手機似乎是要求拍照,Eason搖搖頭,然後主動跟少年握手。 ⋯⋯ 接下來,群眾像缺堤一樣蜂擁而上,陳奕迅被團團包圍,很多人拿出手機拍照。少年回來,父母心急地問:「怎麼啦?有沒有拍到照片?」 「他說不想拍照,但有跟我握手呀。」少年說。 「死蠢!點解你唔偷影?」老爸罵道。少年一臉委屈。老媽又加一句:「人人都係咁影啦,理得佢鍾唔鍾意啫!」 另一對夫婦拖著一個十歲左右的女兒,向親戚朋友炫耀偷影得來的照片。「看!這是近距離拍的。嘩,佢真人肥過隻豬!」其他人也起哄:「影啦!又唔使錢!」 如果你看見這些父母怎樣教自己的子女,會發現香港有一班「cheap精」拚命將下一代打造成另一班「cheap精」。刻薄、自私、貪小便宜。陳奕迅為少年簽名後婉拒拍照,但主動跟少年握手,後來大夥兒圍過去狂影相,他還是跟大家有說有笑,算是有涵養了。少年懂得尊重不勉強拍照,在父母眼中竟是「死蠢」,因為「執輸」在香港是一件很丟臉的事,那表示你不夠醒目。父母偷拍回來不覺得臉紅,還到處炫耀。常說「港孩」質素低、讀屎片,何不問問父母為什麼教屎片? 我不是陳奕迅的「粉絲」,但我尊重他的工作。不管他來倫敦為放假還是公事,在候機室裡都是他的私人時間,沒有簽名拍照的義務。有人說:「做得公眾人物,預咗啦!」那假如你老公或老婆有外遇,能否說:「你結得婚,預咗啦!」你可以說既然選擇結婚,就應該有心理準備自己和配偶婚後可能面對誘惑,但不能說被伴侶背叛是你「應得」的,誰叫你結婚呀笨蛋?每次都搬出「食得鹹魚抵得渴」作為理由,大佬,食鹹魚罷了,又沒有害人,為什麼處處遭到社會懲罰?幫你簽了名,任你影相,換來的就是你一句「肥過隻豬」。 這班「cheap精」因為「唔使錢」所以人影我影,「理得佢鍾唔鍾意」,拿了著數後還插人一句「真人肥過隻豬」。既然這樣不屑,你又影?遊歷過二十個國家,我未見過有像香港人這麼刻薄。香港人絕非大惡,打劫銀行是不敢的,只會搶馬會派的免費贈品,搶康民署派的免費門票,碰見明星若不拍照會好驚蝕底。貪小便宜不知在什麼時候成了一種「美德」,只要免費,就算搶回來丟進垃圾桶也是好的。 就是這種心態,所以問香港人興建高鐵好不好?好呀,但不要建在我家門前。向阿爺爭取民主好不好?好呀,但不要斷了阿爺賞賜的財路。難怪連大陸人都看不起我們。 王迪詩 《頭條日報》專欄文章 資料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daisywonghk?ref=stream&hc_location=str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