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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0日 星期二

Graffiti 在中環

平日逛街,我們不難在香港發現有graffiti的蹤影,
上星期六,我就在石板街附近找到以下這些作品。
雖然看似不錯的作品,但這種在街上胡亂塗鴉的行為是犯法的,
請大家學習時要認真對待,不要胡里胡塗地犯了法也不知!
‧※‧
塗鴉」(英文Graffiti),即是利用用噴槍等工具,通常在公眾地方噴上或繪製圖畫,包括具美感的文字、 圖案、人物像、風景畫等,對塗鴉者而言,這可算是與路人分享繪畫作品的一種藝術。不過因為他們在公眾地方噴製,如外牆、柱、平面、長椅、建築物、公共交通 工具、車身等,此等猶如破壞公物。在很多國家,未經設施擁有者或政府許可的塗鴉一般屬違法,是一種犯罪行為。在香港的公眾地方塗鴉而未經許可,被視為觸犯 香港法例,除了可以引用公眾衛生條例,更可能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來定罪,或入獄或罰款,或判處社會服務令。避免觸犯法例,有些人轉移在自己的私人地方塗 鴉。 資料來自:http://evchk.wikia.com/wiki/%E5%A1%97%E9%B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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