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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2日 星期六

夫婦讓「頭文字B」危駕押後判刑

非 常夫婦特訓「頭文字B」,讓2歲稚子坐大腿上駕車,並拍成短片放上互聯網。事隔3個月,警方經追查後,拘捕男童父母,分別控以危險駕駛及慫恿他人危險駕駛 罪名,案件今早在觀塘法院再提堂,兩人分別承認危險駕駛以及教唆危險駕駛兩項罪名。法官表示,等待兩人的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將案押後至本月25日宣 判,兩人繼續獲准保釋。

辯方律師求情表示,兩名被告行為愚昧、無知,但願意認罪,加上事發後被網民批評,甚至人身攻擊,對兩人造成極大壓力及困擾。律師希望法官判刑時考慮到被告當時的車速慢,嚴重性與危險駕駛不同,希望法官予以輕判。

而裁判官表示,今次案情嚴重,認為兩人貪玩,不知道有關行為會造成嚴重後果,雖然兩人認罪,但都不能挽回,只能對判刑寬減有一點幫助。

案情指,32歲的地產經紀余祖光駕駛私家車時,讓年約2歲的兒子坐其大腿上,任由兒子扭軚充當司機,自己則做軍師指揮,27歲妻子吳麗華亦在同車後座拍下「特訓實錄」,影片於今年8月上傳至互聯網,惹來網民狂轟。經過3個月的調查及跟進,警方決定落案起訴該對父母。

資料來源:星島日報
http://hk.news.yahoo.com/%E5%A4%AB%E5%A9%A6%E8%AE%93-%E9%A0%AD%E6%96%87%E5%AD%97b-%E5%8D%B1%E9%A7%95%E6%8A%BC%E5%BE%8C%E5%88%A4%E5%88%91-025300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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