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2年4月5日 星期四

《窮人恩物》

《窮人恩物》

日期:2012年4月3日
報章:蘋果日報
利嘉閣地產代理的一個物業買賣廣告被放上微博,到處轉貼。那是荃灣樂悠居一個放盤單位, 753呎,標價 410萬。本來無甚特別,但利嘉閣用「窮人恩物」形容之,本來目的大約是想標榜賣盤價廉物美,吸引買家奮身。但效果卻是將買家及賣家標籤為饑不擇食的窮 人,令無意買賣的一眾看官,亦深感受辱。網上留言者眾,最多人發出的感慨是:「我連窮人都不是!」「我沒有 410萬,那我算不算是窮人?」「我算是人嗎?」亦有人自嘲,「原來我不是窮人!」
香港地,尺土寸金,不,寸土尺金,平均家居面積都不會太大, 753呎,算不上大單位,卻也絕對不屬蝸居了。很多人,窮其一生,也未必有能力買得起這樣一間屋,與家人共享天倫。沒想到,在地產代理眼中,它只是「窮人 恩物」,與十蚊一大袋的 麪包邊、十五蚊一大盆的死魚死蝦看齊。
410萬的單位,若交易成功,買家與賣家需各自支付 41000元佣金,合共 82000元,養肥地產代理這個行業。同一個單位,無論升巿、跌巿,中間並沒有任何再創造價值,只要不斷轉手,總會為地產代理帶來進賬。這個急功近利的都 巿,一向鼓勵搵快錢,而非為社會創造價值。所以,樓巿交易暢旺時,地產代理會對七位數字上落的買賣嗤之以鼻,不過公然譏諷米飯班主為窮人的,大約只有利嘉 閣,果然利字當頭。
儲齊 410萬可以做窮人,你,夠資格了嗎?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_sub/art_main.php?iss_id=20120403&sec_id=12187389&art_id=16215266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