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3年10月2日 星期三

《考評亂局誰來問責》黎明海。

《考評亂局誰來問責》。黎明海。星島日報 2011-08-26
視覺藝術科考評議論近日備受大眾關注,就有關議題香港美術教育協會(下稱本會)於七月七日在本地報章及刊物發表聯署聲明,就有關討論提出四項聲明: 「第一,視覺藝術科校本評核學習成就描述表只宜作參考,不應列作遵守原則;第二,即時取消本科筆試內視藝評賞與創作的必然關係;第三,重新檢視新高中視藝 課程的組織、編整和結構;第四,檢討校本評核作品集的數量及執行的形式」。

協商只屬權宜之計
就 此於七月二十六日及八月九日考評局邀請本會及「視藝教育關注小組」代表進行商議,並尋求可行的方案,以推進高中文憑考核事宜。本會就考評局能積極回應業界 訴求,並能採取面對面會議形式作討論跟進表示欣賞。然而就兩次會議所得,該局似乎仍未了解業界訴求的逼切性和因考評方式和制度的混亂,造成業界無所適從的 嚴重性。其「意見接受、態度照舊」的所謂商議,變得官樣文章,使人感到所謂協商,不過是權宜之計,欠缺誠意和改進。這種態度從考評局及教育局(下稱兩局) 於七月二十九日就有關本會刊登的報章聲明的書面回覆即可見一斑。

函件中兩局指稱:「視覺藝術科課程由基礎教育至高中是一脈相承的。由於課 程以能力主導,故不會規限學生的學習內容」。沒有課程的規劃(限),竟可說成是因應學生能力而設計。一個沒有完善及專業規劃的課程,致使本科師生在新高中 多年教學裏無所適從。查筆者於二○○五年七月於報章發表《香港新高中視覺藝術課程芻議》一文,已清楚指出新高中視藝科課程定位不清的缺憾。

文 中指出:「《新高中文件》卻只因循放諸四海皆準的理念,強調所謂:『同時強調美術欣賞及美術創作兩方面』……這些空泛的目標與小一至中三的教學有何差異? 有何進階之處?……由此可見,課程設計者對視藝學科發展的識見是狹隘的———既無美術創作的深入研究,又缺乏美術評賞的學養融通。於是文件內只能不斷重複 過往小一至中三文件內的所謂『美術知識、經驗與技能、價值觀的態度』的概念」。

業界不知「能力」所指
當 年的課程編整既無對藝術評賞範疇作進階或螺旋式的建構:只是不斷強調和運用單一評賞模式,於是從小學至中學的視藝學習,尤其評賞理念和形式變得枯燥乏味, 未能引起學生的學習興趣。因此,在「視藝教育關注小組」的問卷調查結果,68.2%本科教師清楚反映課程未能鼓勵學生的創意發展。由於課程模糊不清,致使 高中筆試被詬病為「看圖作文」的考核,成為學界的笑話。可惜有關當局仍堅持課程「以能力主導」,可惜業界卻不知所指是何種能力。

信中稱 「其中主張學生通過評賞和創作兩個緊密聯繫的範疇,並運用綜合統整的方式進行學習,以發展本科的能力、共通能、價值觀和態度,從而達至課程宗旨」。經歷多 年教育局課程發展處仍拒絕規劃學習的內容,還不斷喃喃自語模棱兩可的用語。兩局的近日回覆,正好證明其對業界多年來的訴求仍置若罔聞。考評亂局,其來有 因。因此,本會仍強烈要求有關當局「重新檢視新高中視藝課程的組織、編整和結構」。

再者,兩局回覆中提及:「因為視覺藝術科兼重評賞和創 作,故在公開考試必須評核學生這兩方面的能力」。其實長久以來,本會從無反對「必教必考」的原則。只是指出視藝評賞在校本評核中已佔20%的分數,在毫無 課程範圍及評核標準,加上未有外國同類形式的成功例子可援引參考的情況下,本會認為有必要重新檢視考核的內容及形式。

只重語言表述訓練
查 本會已多次申明藝術評賞的考核,並不應單以文字的分析的考核為唯一途徑。筆者於二○○七年一月在本會的《香港美術教育》期刊中發表《創意評賞:藝術評賞並 非文字說明》。文中指出文字的表述只是藝術評賞的其中一種表現形式,除此之外,「評賞」也可以是創作的回應,例如同類創作的相關激發。如戈雅的《一八○八 年五月三日》觸發馬奈的《馬西米利諾的槍殺》,以至畢加索的《韓國屠殺》和約翰?璦斯的《標靶》,以藝術創作點評前輩的作品,以藝術創作回應藝術作品,鼓 勵創意聯念,不也是一種藝評嗎?有關當局不斷強調藝術評賞的重要性,卻又只是提供「文字」評述的考核,似乎是重視語言表述的訓練多於藝術創意。假若當局能 拓闊對藝術的認識,則試場筆試未必會是芸芸師生的夢魘。

日後必見查卷訴訟
至於函件中提到:「為了新高中視覺藝術科校本評核的施行能夠更具體、公正及透明,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於《視覺藝術科校本評核教師手冊》中公布的評分準則及有關描述,已為學生不同能力的表現提出一套描述參考,以幫助教師評分的客觀及一致性。」

然而就關注核心小組調查所得,有69.3%教師表示不同意考評局提供的校本評核評分準則,提供各項「成就描述」能準確地評核學生在校內的藝術學習表現,則兩局的「堅持」似乎與前綫教師的意見背道而馳。

何況所謂「更具體、公正及透明」的意願,已於筆者七月八日於《星島日報》發表的《美術協會為何要呼籲『五分行動』?》中指稱其蒙混是非。及後梁德賢君也有專文論述有關分區統籌擔當調分員的荒謬,真不知兩局如何還要堅稱本科考評是「更具體、公正和透明」?

一個關乎五千多考生前途的視藝學科,既沒有完備課程規劃,其考評的形式和內容也備受七成前綫教師所質疑,奈何兩局仍堅持要於明年「依期」按既定本子執行考核,則日後必定引起眾多查卷訴訟,凡此亂局又該由誰承擔?

凡此種種,本會希望兩局能多接納業界意見,積極跟進本會四項聲明,使新高中課程及考評能真實地發展創意視藝教育。

註︰小題為本報所加

黎明海

香港美術教育協會學術執委
資料來源:星島日報
日        期:2011年8月26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