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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5日 星期六

《特別滙報》余樹德

20101113香港考評局於香港知專設計學院舉辦
香港中學文憑試視覺藝術科校本評核教師研討會及工作坊
特別滙報
考評局中學文憑試視覺藝術科校本評核教師研討會專家小組共四位成員(黎明海博士、 劉公煌 博士、 黄素蘭 博士與吳 文正 教授)不滿課程發展處官員粗暴干預(專家們堅持用的字眼)考評局工作,四位憤而辭去考評局有關工作的原委 (以下陳述經上述四位專家審視修訂):

黎明海博士在上午場研討會表示不滿並辭任考評局有關校本評核監督工作,不滿原因為:
1.      課程發展處視藝組高級課程主任李樂華博士加插展示簡報(Powerpoint)的學生作品樣本既不完整兼劣質的反面教材,與考評局原定工作坊的校本評核完整的學生作品集樣本格格不入,該等長篇大論的反面教材樣本加上李樂華博闡述欠缺專業評核的評語引起眾教師混淆與安。當中尤其與考評局已刊行的指引出現根本的矛盾,例如反高鐵、大衛等個案均無列明引述文獻出處,既尊重基本知識產權;亦有違指引第26頁的指示。至於大衛及陶俑個案,學生只搬出大堆似懂非懂的名詞,過是搬字過紙的胡謅亂扯的抄襲。在在顯示課程發展對提交個案的非專業判斷。黎博士因此擔憂若與會教師以此為評核準則,將引發日後極大的評核差異。
2.      黎博士言明在專家小組評核學生樣本時已發覺,基於視藝科的評核為社會科學科的相似性質,極難於各單項中取得滿分;若依足校本評核評分描述,只會出現學生不斷於單項中被扣減分數,懲罰學生在本科良好表現能力,且極可能把學生應有的成績整体降低一級。故一直堅持評分描述只宜作參考,應作機械化的對應學生作品集作仔細描述評分,且評分描述有許多矛盾而無法分辨等級的形容詞,令評核者極難獲得一致的標準。然而課程發展人員卻堅持日後考評務必按照細項描述執行,在無所適從下,將引發分區評核教師向評核監督不斷投訴,成為視藝科校本評核的一大隱憂和困擾。
3.      黎博士不滿李樂華博士當眾不斷向考評局負責本科的評核經理余樹德先生施壓,要他承諾在考評局網頁上載由她簡報(Powerpoint)展示反面教材的學生樣本(樣本一:由反高鐵主題而最終創作出像五四運動畫面的版畫;樣本二:由比較大衛像與陶俑的評賞分析,最終學生是以紙紥的「樹」造形的勞作,與前者毫無關係,但却被當作上佳示例樣本;樣本三: 探索港女最終創作出僅合乎小六程度的畫作。該等樣本似社會研究報告,多於似視藝科研習報告。) 以誤導教師。查上載評核樣本應為考評局內部事務,應由考評局及專家商討後,經專業判斷及評語始可上載於考評局網頁內,不應由課程發展人員指點。
4.      李樂華博士不肯對其展示的樣本作品評分,說是評分予未完成作品不恰當,無法對教師起示範作用。但却要求考評局網上載該等未完成的學生樣本,然則又何說得上合理?
5.      李樂華博士以欠缺評核經驗和專業的能力和態度,指令考評局考評工作人員及教師跟隨那互相矛盾而經不起驗証的評分描述作機械性評分,是對評核專業的不尊重;也因此對日後執行考評工作構成極大的干預。黎博士在無法接受此越俎代庖的非專業行為下,當眾宣布辭去校本評核監督一職。
(黎明海博士離場後,在有限時間內與會教師僅能根據考評局提供的三個學生完整作品集樣本試評其中兩個作品集樣本,經討論後大多數教師均同意列出的評分描述只可作參考,沒有教師認為應機械化地根據評分描述而評分。)
下午場研討會,在黎明海博士辭去校本評核監督一職後缺席該場會議,教育局藝術教育組到場人數卻增到六位,其中包括總課程發展主任。整個研討會的上半段能如期完成,教師有充裕時間試評核考評局提供的三個作品集樣本統計後,教師的評分結果與三位專家組評分結果接近,部分作品的評分則略低
專家們分享了他們對三個作品集的評分意見及整體評語後,開始教師的問答時段。但此時教育局藝術教育組官員一位接一位的搶先提問及發言,目的是質疑專家組的評核結果,帶動在場教師們的憂慮,令討論氣氛頓時變得緊張起來。其中最大的爭論點是教育局質疑專家評語沒有提供詳細資料,以說明如何應用評分描述(descriptors)去解釋學生樣本在那一項評核準則 (criteria) 取得那一個分數級別。
專家們再次重申他們在評核時必定會按照評分紙上列出的評核準則作評核,至於如何為各項準則評分,他們曾對學生樣本亦嘗試採用評分描述(descriptors)的內容,然而計算出來的分數與他們多年來累積的專業判斷顯著地低了一個等級,他們認為這樣的評核不能反映學生在視藝作品的能力表現,因此一致認同評分描述只可作為參考。為教師提供多一些具體樣本的試評機會,更能幫助教師掌握校本評核的專業尺度。他們亦指出藝術科目有別於數理學科,明白不可能寫出具體而明確的評分描述;既然如此,又怎可能要求教師依足這份寫得含糊的評分描述去做?
在研討會中有教師指出評分描述的要求苛刻,教師也不知如何令中學生達到第五級要求;亦有教師指出對於純藝術而言,評分描述勉強可以作參考用,但卻完全不適用於設計卷。
面對教育局堅決要求考評局不只是執行評分紙上的評分準則及尺度,而且亦要依足評分描述的內容來評分 (但考評局邀請的四人專家小組卻一致認為評分描述僅評分時的參考,不可能亦不應該要求教師機械化地對著每個細項評分)本人作為考評局本科評核經理,看到兩場研討會都出現專業意見被教育局挑戰,惟有向在場教師查詢意向。結果,上午一場在過百位教師中沒有一位教師支持必須跟足評分描述,下午一場只有一位教師支持。相反,上、下午兩場都有絕大多數教師支持考評局的專家們,舉手表示認同評分描述只作為評分時的參考整體而言,兩場研討會雖然都有進行作品集的試評,但在教育局高調的干預下,專家與教師們都有不歡而散之感。
考評局專家小組之一劉公煌博士很反對教育局課程發展處官員要教師量化地足評分描述而評分,他對李樂華博士簡報(Powerpoint)展示劣質學生樣本作教師評核示例是不能接受。他表示四人專家小組與上下兩場研討會大多數教師意見都很一致認為:評分描述有互相矛盾及不能量化作為評核之用,只適宜作參考,考評局正朝這正確方向發展。但教育局官員仍不斷干擾考評局工作,令在場教師無所適從,同時對專家小組專業意見和能力極不尊重。當晚劉博士致電本人,指出既然教育局官員强烈干預考評局工作,且尊重及侮辱專家們的專業意見,危害視藝及設計教育的質素禍延下一代」,故此他辭去考評局相關工作
另一位考評局專家小組成員及校本評核監督黄素蘭博士於當晚致電本人,表示作為一位教師教育的專業人士,過去十年能夠為考評局工作,感到很有意義,而且合作一向順利及愉快。由於經常接觸前線教師,因此她表示明白教師面對高風險的考評改革感到憂慮是難免的。為了讓教師盡快掌握校本評核的方法,本來亦樂意擔任校本評核監督一職。然而,近日教育局官員經常出席考評局會議,並作各方面的要求感到有點奇怪。她指出既然大家都關心新高中的發展,彼此合作相信可以令新高中有暢順的實施。可是,從幾次的接觸,讓她看到來者不善,目的似乎不是要令考評方法執行順利,而是要求考評局按照教育局的意圖去行事。
另外,她又指出教育局在之前的會議中批評考評局掛在網頁上的示例不恰當,但她發覺原來課程發展處 李樂華 博士的簡報(powerpoint)展示的示例更糟糕,除了文字過多會誤導教師及學生須以如此的文字量去發展作品集外,根本未能展示視覺藝術科的特徵,就是以視覺藝術元素和原則發展創作:例如 李樂華 博士的簡報展示一學生評賞示例,探究及比較評賞大衛像及中國的灰俑 (不同文化的人物造型探究),但最後的學生創作竟然是一棵紙紥的樹,這不是更誤導學生及教師嗎?
由於黃素蘭博士看到教育局對考評局的壓迫越來越大,從研討會及最近幾次於考評局召開的會議,她看到考評局似乎已被教育局嚴重干預及控制。她表示只想應用個人的專業去協助教師順利掌握新的考評方法,不想做一些對視覺藝術科、教師及學生不利的工作,亦沒有興趣參與這場專業受到惡意批評的紛爭。因此,她辭任校本評核監督一職。最後,她慨嘆要是考評局真的應用教育局提供的意見及示例,一定會為教師及學生製造更多疑問及意想不到的副作用,以致影響未來本科的健康發展。
同一晚上第四位考評局專家吳文正教授致電本人,表示在上下午兩場研討會已有教師疑惑,為何課程發展處會指令考評局及其專家小組如何工作?導致當日出席教師無所適從。雖然考評局有多一位高級經理在場,但給人印象是考評局沒有堅定維護專家小組一致的立場,阻止課程發展處多名官員對考評工作不合理的干擾。因而大大影響考評局工作和形象。他亦表示以往考評局主辦的研討會沒有課程發處官員干預下,進行非常順暢。他認為課程發展處與考評局的角色應顧名思義地清楚,而專家小組在如何評分及就課程發展處提交的評分描述一事上立場一直一致,更已在較早前清楚向考評局指出課程發展處提交的評核準則描述(rubrics)的諸多問題,故當日在大會上實不應再出現爭拗,否則眾多出席老師會無所適從,對專家小組亦不公平,亦同時損害課程發展處與考評局的形象與公信力。吳教授對是日安排課程發展處出席考評局SBA大會的行政安排有保留,促請當局檢討。在課程發展處與考評局就評分方法一事上達致共識之前,吳教授選擇不出席同類形會議。
余樹德香港考評局評核經理(視覺藝術)
18.11.2010
( 11月17日晚來自四間大專院校的四位專家包括一位高級程度會考試卷主席,與考評局評核發展組管理層舉行了約三小時會議,專家們印象是課程發展處官員不會停止干預考評局及考評局聘任的專家及考評人員的工作,故堅持辭任考評局有關工作。當中涉及兩位校本評核監督,中學會考及高級/高補程度會考視藝科試卷主席。專家們的離任大大影響本人在考評局的工作。
本人基於對本科評核多年經驗的專業要求和態度,不能隨便聘任一些缺乏視藝評核經驗的人,又自以為是僵化地培訓教師和學生製作校本評核的文字巨著,最終學生僅有時間只能創作近乎小學至初中程度的視藝作品 (正如上述專家所言「禍延下一代」),以替代上述專家們的評核及發展工作。夲人因而辭去考評局評核發展經理工作,201138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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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除了星島日報曾刊載外,現也載於《香港美術教育》2011年七月第一期,香港美術教育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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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1. 李樂華一向對藝術的知識,認識及認知非常低劣,有見識的人都領受過此人既無實際藝術領域的經驗和體驗的拙劣行為和醜惡。此人經常濫用職權,企圖掩飾其人背後之醜態和愚昧,更經常借用公共職務結識有力人士圖求私人財物利益及
    上位,廉署曾介入此人曾涉一宗圖謀個人利益一案,此人異常有企圖心,但出於無能力無好的履歷無甚成績,往往利用身份來達成很多私利,大家不仿細心參照此人所作,了無貢獻,却常舆某圈子内一撮人仕一同"揾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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