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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5日 星期六

《學者:預告試題免「看圖作文」》

(星島日報報道)中學文憑試視覺藝術科的考評方式近日引起學界關注,記者翻查資料,發現本港文憑試視藝科考試,要求考生即場進行文字評賞,但在多國同類考評均不設評賞筆試。有學者指,本港視藝科沒有指定課程,把文字評賞列入公開試並不合理,更只淪為「看圖作文」,建議仿效GCSE預先公布試題的做法,讓考生早作準備。

  
本報比較多個國家的視藝科考評制度,發現國際文憑試(IB)、英國普通教育高級程度證書(GCE A-Level)、英國普通中等教育證書(GCSE)、紐西蘭全國教育成績證書(NCEA)等公開試,均不設藝術評賞的必考筆試,例如國際文憑試要求學生作校內外評核,包括呈交研究習作,參加學習成果展覽及校外面試,但不設公開試;GCSE視藝科考試更在每年元旦日公開試題,讓考生事前作充分準備,在公開試的十小時內完成不限媒介的作品,亦不設筆試形式的文字評賞。

  反觀本港,新高中視藝科的公開試,學生須選擇卷一「視覺形式表達主題」或卷二「設計」,兩份試卷甲部均要求學生須在四十五分鐘內,就題目提供藝術品或設計圖片撰寫文字評賞,佔全卷二十分;其餘三小時十五分,則根據評賞內容與指定題目完成創作,佔八十分。

  其中一名請辭的考評局視藝科考評專家黃素蘭,是現任香港教育學院文化與創意藝術學系導師,曾參與視藝科考評規劃逾十年。她表示,文憑試藝術評賞不僅要求學生描述作品構圖與使用物料,也要探究作者的創作動機與心理狀況,例如梵高不同作品用色光暗不一,與其心情與精神狀況有關等,但本港視藝課程不似澳洲、英國等地,要求學生修讀藝術史等指定範圍,故把文字評賞列為必考筆試「既不合理,也不可行」,「課堂尚可要求學生做資料搜集,但試場考試只能看圖作文,根本不是藝術評賞」。

  黃素蘭認為,文憑試若要考核考生在創作前的評賞能力,較理想做法是仿效GCSE預先公布題目的做法,讓學生的文字評賞言之有物,但所涉的行政運作將較為繁複。

  教育局回應指,學生經過高中三年長時間廣泛接觸、涉獵和評賞不同藝術作品後,理應能認識及掌握多樣的藝術風格,對考試提供的藝術品作形式分析及意義詮釋,並非「空口講白話」,而不同國家及地區會按自身情境設計課程及考評。

201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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