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2日,今天下午「視藝教育關注核心小組」召開新聞發佈會。小組在會中向傳媒發佈了【教師對新高中視藝科課程及考評意見問卷調查報告及建議】,關心視藝科發展的同工,定必細閱,全文如下:
視藝教育關注核心小組
教師對新高中視藝科課程及考評意見問卷調查報告及建議
調查背景香港考試及評核局(下稱考評局)因應明年首屆中學文憑考試舉行,為各新高中學制科目制定新的評核準則。一直以來,前線教師對視覺藝術科的課程和考評機制,都有極多意見,可惜考評局及教育局並未接納。去年十一月,考核局評核經理余樹德及包括黎明海在內的五名專家學者,抗議教育局粗暴干預考評專業,憤然集體總辭。
針對改善問題,以促進香港視覺藝術教育的健康發展,一群關注本科發展的視覺藝術科前線教師,在香港美術教育協會、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下稱教協會)及教育評議會支持下,組成了「視藝教育關注核心小組」(下稱「小組」)。為了解前線教師對視覺藝術科課程、考評及支援問題的意見,「小組」進行是次調查,問卷由「小組」擬定及經由教協會發出。
調查方法
調查以問卷形式進行,問卷擬定後經由教協會以傳真方式向全港中學發放,當中不包括國際學校。是次調查對象為視覺藝術科教師。問卷以傳真方式回收,並由教協會收集及分析。問卷於2011年6月2日發出,並於6月10日截收。
調查結果
調查共獲193名視藝科教師回覆,來自最少105間中學。據教育局資料,09/10學年有開辦新高中視藝科的中學約有335間,估計10/11學年應相差不遠。
教師背景資料
回覆教師當中,80.3%表示其所任教學校為津貼中學,其次為直資中學(10.4%)及官立中學(8.8%)。三分一教師的任教視藝科年資為20年或以上(33.3%),分別約五分一為11至15年(20.3%)或16至20年(18.8%)。詳細年資分布如下:
年資(年)
|
0 - 5
|
6 - 10
|
11 - 15
|
16 - 20
|
20或以上
|
受訪教師
|
29
|
24
|
39
|
36
|
64
|
%
|
15.1%
|
12.5%
|
20.3%
|
18.8%
|
33.3%
|
受訪教師當中,71.5%為視藝科主任,91.7%正任教高中視藝科。
91.7%教師表示,其所任教學校已開設新高中視藝選修科。問及其學校中五退選視藝選修科比例時,有回答該項問題的75.6%教師當中,36.3%表示沒有學生退修。然而,有63.7%教師表示,學校有不同程度的退修情況。學校中五學生退修比例詳情列於下表:
學生退修
百分比(%) |
0
|
>0 - 10
|
>10 - 20
|
>20 - 30
|
>30 - 40
|
>40 - 50
|
>50
|
受訪教師
|
53
|
24
|
28
|
18
|
10
|
10
|
3
|
%
|
36.3%
|
16.4%
|
19.2%
|
12.3%
|
6.8%
|
6.8%
|
2.1%
|
教師對課程及評核意見
在是次調查中,受訪教師對研究工作簿的評核準則、筆試的藝術評賞部份、對教師支援及學生藝術發展四項範疇提供意見。問題要求回答者以五點模式(5-point scale)回答,由1分至5分,跨度由極不同意至極同意。分數越低,表示越傾向極不同意,反之亦然。為易於理解,以下將1至2分歸類為不同意,3分為中立,4至5分為同意。
研究工作簿的評核準則
69.3%教師表示,不同意考評局提供的校本評核評分準則提供的各項「成就描述」能準確地評核學生在校內的藝術學習表現,23.4%表示中立,同意則有7.3%。是題平均數為2.26,標準差為0.77。
67.7%教師表示,不同意他們能夠完全緊隨各項「成就描述」來評核本校學生的作品集,四分之一(25%)表示中立,同意則有7.3%。是題平均數為2.26,標準差為0.78。67.7%教師表示,不同意課程發展署及考評局提供的藝術評賞研究作品樣本能成為教師的有效教學及評分參考,四分之一(25.5%)表示中立,同意則有6.8%。是題平均數為2.16,標準差為0.87。
筆試的藝術評賞部份
一半(50.3%)受訪教師表示,不同意藝術評賞研究及表述必須以文字形式作答,34.0%表示中立,同意則有15.7%。是題平均數為2.49,標準差為1.01。67.9%教師表示,不同意藝術評賞必須成為筆試的一部份,24.6%表示中立,同意則有7.5%。是題平均數為1.99,標準差為1.01。67.4%教師表示,不同意藝術評賞與創作必須緊扣相連,17.4%表示中立,同意則有15.2%。是題平均數為2.20,標準差為1.08。
對教師支援
70.4%教師表示,不同意課程發展署及考評局已提供足夠的培訓及資訊使他們掌握新高中視藝科課程的教學及評分方法,27.4%表示中立,同意則有2.2%。是題平均數為2.05,標準差為0.79。84.3%教師表示,同意新高中視藝科課程規劃及考評形式帶來教師工作上的壓力,4.2%表示中立,不同意則有11.5%。是題平均數為4.23,標準差為1.22。
學生藝術發展
68.2%教師表示,不同意實施新高中視藝科課程及考評形式後能提昇學生研習視藝的興趣,21.9%表示中立,同意則有9.9%。是題平均數為2.13,標準差為0.94。56.1%教師表示,不同意新高中視藝科課程及考評形式鼓勵學生發展創意,31.9%表示中立,同意則有12%。是題平均數為2.37,標準差為0.93。
下表詳列各題意見分布:
極不同意 |
極同意
| |||||||
1
|
2
|
3
|
4
|
5
| ||||
1
|
考評局提供的校本評核評分準則提供的各項「成就描述」能準確地評核學生在校內的藝術學習表現 |
人
|
24
|
109
|
45
|
14
|
0
| |
%
|
12.5
|
56.8
|
23.4
|
7.3
|
0.0
| |||
2
|
我能完全緊隨各項「成就描述」來評核本校學生的作品集 |
人
|
26
|
104
|
48
|
14
|
0
| |
%
|
13.5
|
54.2
|
25.0
|
7.3
|
0.0
| |||
3
|
課程發展署及考評局提供的藝術評賞研究作品樣本能成為教師的有效教學及評分參考 |
人
|
45
|
85
|
49
|
12
|
1
| |
%
|
23.4
|
44.3
|
25.5
|
6.3
|
0.5
| |||
4
|
藝術評賞研究及表述必須以文字形式作答 |
人
|
36
|
60
|
65
|
26
|
4
| |
%
|
18.8
|
31.4
|
34.0
|
13.6
|
2.0
| |||
5
|
藝術評賞必須成為筆試的一部份 |
人
|
77
|
50
|
46
|
12
|
2
| |
%
|
41.2
|
26.7
|
24.6
|
6.4
|
1.1
| |||
6
|
藝術評賞與創作必須緊扣相連 |
人
|
55
|
69
|
32
|
24
|
4
| |
%
|
29.9
|
37.5
|
17.4
|
13.0
|
2.2
| |||
7
|
課程發展署及考評局已提供足夠的培訓及資訊使我掌握新高中視藝科課程的教學及評分方法 |
人
|
50
|
81
|
51
|
4
|
0
| |
%
|
26.9
|
43.5
|
27.4
|
2.2
|
0.0
| |||
8
|
新高中視藝科課程規劃及考評形式帶來教師工作上的壓力 |
人
|
17
|
5
|
8
|
48
|
113
| |
%
|
8.9
|
2.6
|
4.2
|
25.1
|
59.2
| |||
9
|
實施新高中視藝科課程及考評形式後能提昇學生研習視藝的興趣 |
人
|
55
|
76
|
42
|
19
|
0
| |
%
|
28.6
|
39.6
|
21.9
|
9.9
|
0.0
| |||
10
|
新高中視藝科課程及考評形式鼓勵學生發展創意 |
人
|
36
|
71
|
61
|
23
|
0
| |
%
|
18.8
|
37.2
|
31.9
|
12.0
|
0.0
| |||
調查限制
翻查資料,全港約335間中學有開設視覺藝術科作為香港中學文憑試選修科。因此,本次調查粗略估算已涵蓋全港三分之一相關中學,結果具相當代表性。問卷除透過教協會發出(版本1),「小組」亦曾透過其他成員向外發布另一設計版本的問卷(版本0)。然而,由於兩個版本的設定難作比較,故結果需排除版本0問卷,當中涉及50份問卷。但是,即使是版本0問卷,當中對現行情況持負面意見的受訪教師亦是佔大多數。故此,本報告的客觀性及準確性並未受到太大影響。
結論
整體而言,受訪教師對研究工作簿的評核準則、筆試的藝術評賞部份、對教師支援及學生藝術發展四項範疇均持負面意見。
建議
糾正考評謬誤,讓創作的主導權歸還學生,為香港文化藝術發展作準備!
考評安排
1. 全面取消新高中視藝科考評的藝術評賞筆試。藝術評賞部份可置於校本評核研究工作簿內,讓學生有充裕的時間和機會,就評賞的藝術品進行資料搜集,並作出深入而有理據的評賞研習,避免學生在試場筆試進行空泛及看圖作文式的藝術評賞。
2. 我們認同學生創作可透過主題探究、媒介及技巧探索、或從藝術家創作經驗中產生,但我們反對劃一性把藝術創作與評賞緊扣相連,應讓創作的主導權歸還學生,讓學生的創作獲得自由和自主的思想空間。
3. 考評局公佈的「校本評核評分準則」中的各項「成就描述」,未能準確地評核校內學生的藝術學習表現,亦規限了學生創作的可能性,我們建議只適宜當作教師的評分參考,不應硬性要求教師依從有關「成就描述」評分,避免學生進行「倒模式」創作探索及研究。
課程發展處及考評局的工作
1. 局方應改變過去漠視業界同工意見的作風,了解前線教學的實際情況;聆聽前線視藝教師的意見,從速改善視藝科現有課程及評核制度的疏漏,包括就2012視藝科中學文憑試的考核範圍、形式及校本評核評分準則等作出修正;為首屆新高中視藝科考試定出完善的制度。
2. 教育局課程發展處與考試及評核局應取得一致共識,統一發放有關視藝科的評核準則及要求,以免前線教師與應考學生無所適從。
3. 課程發展處及考評局要為教師提供更多適當的培訓及資訊,包括重新釐清課程含混不清的內容,提供更多試題樣本、優秀作品集示例、藝術評賞的範圍及適合高中學生的參考資料等,讓教師更能準確掌握新高中視藝科課程的教學及評核模式。
跟進與行動
1. 約見教育局課程發展處與考試及評核局官員,就視藝科現時的課程、評核準則及要求磋商,提出具體的專業建議。
2. 繼續監察未來新高中視藝科課程及考評的發展和實施,讓師生、家長、藝術工作者及大眾有公開諮詢渠道就日後藝術教育的發展發表意見。
調査聯絡
· 梁崇任(召集人)9275 9476
· 梁德賢(副召集人)9145 7145
· 陳偉倫(副召集人)9628 8822
視藝教育關注核心小組
2011年6月22日
資料來源:「視藝教育關注核心小組」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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